关于智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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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智慧库(China think tank)是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为指导,秉持咨政报国的情怀,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成立的开放型、服务型、综合型高端智库(政企研智囊机构)。智慧库本着“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强、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致力于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建设、平台打造,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社会融通创新生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及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备案:2024068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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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备案:1101080204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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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库十大工作委员会

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委员会        

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

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           

数字化转型工作委员会

企业品牌管理工作委员会           

生物及健康工作委员会

新能源技术服务工作委员会         

融媒体信息咨询工作委员会           

红色文化和艺术工作委员会         

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工作委员会


华夏智慧库企业创新联合体

华 夏 智 慧 库||高端访谈


智慧库方针:知识传播价值,智慧凝聚力量,助力国家科技发展;立足北京,辐射全球,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建国际一流科学技术中心,创国际一流智慧库。

 

智慧库原则:凡是为智慧库做出直接贡献以及为智慧库做出关联性贡献的成员,都将终身享有关联受益权(除因违反智慧库章程或有严重损害智慧库利益的行为)。

 

智慧库理念: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强、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

 

智慧库宗旨:与智者同行,吸纳智慧,传播智慧,共商、共建、共享、利他、合作、共赢,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求同存异,倡导和平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主要职责:政策法规课题研究;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城市发展顾问咨询;国家有关科研基金﹑科研成果﹑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品牌管理;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政府采购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等。智慧库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推进政、产、学、研、用五大创新主体的密切合作与协同作战,致力于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城市及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着力构建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成员构成:国内外著名经济学家、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国学军事专家以及工商各界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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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库常设机构:北京科学技术中心

北京科学技术中心Beijing Center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以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应用为基础,从事国际重大科技项目的引进与输出,并根据各省份地域经济发展需要,联合投融资机构为地方城市或企业提供援助。科学技术中心以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组合为前提,以推动重点行业科技产业化进程为目的,通过联合重点行业国企、央企、民企组成"行业智慧库",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的形式为国家重点科技项目提供支撑,为相关省份区域发展需求提供科技项目援助,为需求企业提供科技项目转移,通过联合各省份相关政府部门,充分依托各省份政策优势以及地方发展方向,及时提供科技支撑,从而解决科技向生产力的快速转化;通过组织专业队伍开发和指导各地科委、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所推荐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等,为投资商、企业技术需求方及代理商寻找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提供一个便利的场所。

科学技术中心主要工作:

1.承担重点行业领域科学技术课题研究任务,接受委托提供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规划和制定相关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按照相关国家科技政策的需求,完成特殊的科技项目攻关任务;按照需求 ,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技术援助以及协同开发。

2.为相关城市和机构提供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3.组织和协助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申请科技专项基金。接受企业的委托,提供科技项目的产业化方案。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服务 ;ISO体系认证服务 (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服务;组织优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对列入国家"火炬计划" (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国家级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星火计划"(依靠科技振兴农村经济)"、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协助企业进行产业化推广。

4.利用智慧库资源优势为国家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科技支撑,为地方省市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援助,为行业企业发展提供科技转移。

5.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及时提供相关领域最新科技支撑,以配合相关政策推进实施。

6.承担相关领域科技项目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架起国内外科技交流桥梁,推动国际前沿科技成果的资源整合。

7.根据政策导向和行业需求,为企业提供最有效的帮助,以加快我国自有科技成果项目的产业化,提升行业竞争力。

8.组织专家进行技术研讨,为相关行业科技攻关提供解决方案 ,发挥整体优势,为行业服务。

9.组织行业企业出国考察学习先进科技成果,架起国际间合作的通道 ,帮助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10.定期推出《华夏智慧库内参》,主要发行方式为内部赠阅和公开发行相结 合,主要赠阅对象为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各省份政府部门  ,目的是为国家部委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技依据,同时也在重点行业内公开发行,以达到和市场对接的目的。

11.全国档案人才服务( 档案托管 档案激活 档案查询 档案补办 ),建设和完备"专家人才库"和"科技成果库",为社会提供详尽的科技支撑服务。

12. 建设和完备"科技专家人才库"和"科技成果库",为社会提供详尽的科技支撑服务。

智慧库常设机构: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提供人工智能领域的研发工具、检验评测、安全、标准、知识产权、创业咨询等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



 秘书长兼科学技术中心主任:白克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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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白克俭: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性及智库新格局构建



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决策咨询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决策咨询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智库建设事业快速发展,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破解改革发展稳定难题和应对全球性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迫切需要健全中国特色决策支撑体系,大力加强智库建设,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

 

(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纵观当今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历程,智库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必须切实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智库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三)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大国的发展进程,既是经济等硬实力提高的进程,也是思想文化等软实力提高的进程。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载体,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对外交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树立社会主义中国的良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和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走向世界,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迫切需要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公共外交和文化互鉴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我国智库发展很快,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随着形势发展,智库建设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智库的重要地位没有受到普遍重视,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质量智库缺乏,提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够多,参与决策咨询缺乏制度性安排,智库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资源配置不够科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亟待创新,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缺乏。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撑。

 

(五)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管智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始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立足我国国情,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

 

——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坚持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积极建言献策,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不同政策建议的切磋争鸣、平等讨论,创造有利于智库发挥作用、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发展。按照公益服务导向和非营利机构属性的要求,积极推进不同类型、不同性质智库分类改革,科学界定各类智库的功能定位。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突出优势和特色,调整优化智库布局,促进各类智库有序发展。

 

(六)总体目标。到2020年,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研院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重要功能。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标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2)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3)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4)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5)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6)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7)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8)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三、构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新格局

 

(七)促进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智库创新发展。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加强资源统筹整合,重点围绕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国情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发挥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国家级综合性高端智库的优势,使其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知名智库。支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把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纳入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决策咨询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地方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要着力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有条件的要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八)推动高校智库发展完善。发挥高校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和对外交流广泛的优势,深入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推动高校智力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深化高校智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组织形式,整合优质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党和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的新型智库,建设一批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实验室、软科学研究基地。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全球和区域问题研究基地、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

 

(九)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和企业智库。科研院所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提出咨询建议,开展科学评估,进行预测预判,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发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等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在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使其成为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高端科技智库。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兴办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智库,重点面向行业产业,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向、产业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十)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组成部分。坚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由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智库的若干意见,确保社会智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机制。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营造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一)实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加强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统筹整合现有智库优质资源,重点建设50至100个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支持中央党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科协、中央重点新闻媒体、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军队系统重点教学科研单位及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高端智库建设试点。

 

(十二)增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政策研究机构决策服务能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政策研究机构要围绕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发布决策需求信息,通过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方式,引导相关智库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中央政研室、中央财办、中央外办、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要加强与智库的沟通联系,高度重视、充分运用智库的研究成果。全国人大要加强智库建设,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全国政协要推进智库建设,开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理论研究。人民团体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拓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决策咨询服务方式。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十三)深化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遵循智库发展规律,推进不同类型智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在智库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宏观指导责任,创新管理方式,形成既能把握正确方向、又有利于激发智库活力的管理体制。

 

(十四)深化研究体制改革。鼓励智库与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提高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课题招标或委托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透明的立项机制,建立长期跟踪研究、持续滚动资助的长效机制。重视决策理论和跨学科研究,推进研究方法、政策分析工具和技术手段创新,搭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决策咨询提供学理支撑和方法论支持。

 

(十五)深化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库运行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合理编制和评估经费预算,规范直接费用支出管理,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加强资金监管和财务审计,加大对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预算和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考核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十六)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改革。完善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办法,构建用户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建立智库成果报告制度,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提高转化效率。对党委和政府委托研究课题和涉及国家安全、科技机密、商业秘密的智库成果,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发布。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十七)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改革。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对外传播能力和话语体系建设,提升我国智库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建立与国际知名智库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智库平台对话。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吸纳海外智库专家、汉学家等优秀人才,支持我国高端智库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推荐知名智库专家到有关国际组织任职。重视智库外语人才培养、智库成果翻译出版和开办外文网站等工作。简化智库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学习借鉴国外智库的先进经验。

 

五、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十八)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置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查阅场所,发挥政府网站以及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方便智库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九)完善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智库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文史馆员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探索建立决策部门对智库咨询意见的回应和反馈机制,促进政府决策与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

 

(二十)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出台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重视对不同智库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比较。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的评估,建立有关部门对智库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等制度,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探索政府内部评估与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模式,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十一)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决策咨询服务供给体系,稳步推进提供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满足政府部门多层次、多方面的决策需求。研究制定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购买方和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凡属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按需购买、以事定费、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购买机制,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购买。

 

(二十二)健全舆论引导机制。着眼于壮大主流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智库阐释党的理论、解读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的积极作用。鼓励智库运用大众媒体等多种手段,传播主流思想价值,集聚社会正能量。坚持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三)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地位和作用,把智库建设作为推进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对智库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不断完善智库管理。有关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建章立制,立好规矩,制定具体明晰的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确保智库所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整体规划,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防止一哄而上和无序发展。

 

(二十五)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智库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根据不同类型智库的性质和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支持办法。落实公益捐赠制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智库建设。

 

(二十六)加强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队伍作为智库建设重点,实施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培养规划。推动党政机关与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推荐智库专家到党政部门挂职任职。深化智库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探索有利于智库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薪酬制度。加强智库专家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保密纪律意识,积极主动为党和政府决策贡献聪明才智。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携手行动”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 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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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大企业加强引领带动,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现就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联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典型模式;激发涌现一批协同配套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建设、平台打造,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二、重点任务


(一)以创新为引领,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链


1.推动协同创新。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鼓励承接科技重大项目,加强共性技术研发。推动各地依托大企业技术专家、高校院所教授学者等建立融通创新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指导等活动。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赛道赛,通过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合作。(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及各地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地相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品牌、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数据库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完善科研成果供需双向对接机制,促进政府支持的科技项目研发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在科技计划设立中充分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并支持中小企业承担项目。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标准和专利布局。推动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制定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协同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树立国际标准。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共同完善产业链专利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绿色创新升级。推动大企业通过优化采购标准、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支持等措施,引导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深化低碳发展理念、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发展水平。(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提升韧性和竞争力为重点,巩固大中小企业产业链


1.协同突破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问题。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样机研发,引导中小企业精准补链。优先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申报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营造更好环境,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大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大企业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高质量现代产业链园区,帮助配套中小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通过股权投资、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等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鼓励大企业培育内部创业团队,围绕产业链创办更多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中小企业配套支撑能力。梳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链图谱,按产业链组织与大企业对接,助力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同等条件下,将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优先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融通发展区域生态。发布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构建完善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快速响应、高效协同,优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经济带(圈)、城市群打造跨区域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生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市场为导向,延伸大中小企业供应链


1.加强供应链供需对接。开展大企业携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活动,推动各地举办大中小企业“百场万企”洽谈会,推动工业电商共同举办工业品在线交易活动,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深化拓展供应链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企业信息查询机构作用,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逐步建立跨产业、跨行业的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供应链合作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机制,营造“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有水大河满”的生动发展局面。引导征信机构等社会化服务机构探索为大企业提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激发大企业合作积极性。引导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建立完善供应链预警机制,共同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数字化为驱动,打通大中小企业数据链


1.发挥大企业数字化牵引作用。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推介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优质工业APP。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典型场景,促进提升产业链整体智能化水平。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能力。(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价标准及评价模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引导中小企业深化转型理念、明确转型路径、提升转型能力、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进程。(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负责)


3.增强工业互联网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垂直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深化服务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功能作用,推动各类生产要素的泛在连接、柔性供给和优化配置,加强对产业链大中小企业的数字化分析和智能化监测,促进产业链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和在线共享。(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金融为纽带,优化大中小企业资金链


1.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点开发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加强供应链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服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直接融资全链条支持。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强化对产业链整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并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大企业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推动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引导大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设立不合理的付款条件、时限,规范中小企业账款支付。(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以平台载体为支撑,拓展大中小企业服务链


1.搭建专业化融通创新平台。鼓励各地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平台、基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引导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进一步提升促进融通发展服务能力,为融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大学科技园及各类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各类平台强化融通创新服务。引导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将促进融通创新纳入工作目标,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制造业双创平台设立促进融通发展的服务产品或项目,加强对融通创新的服务支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国际合作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平台,依托大企业打造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出海,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大中小企业人才链


1.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实施专项人才计划,选拔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养、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组织实施制造业技能强基工程,健全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负责)


2.推动人才共享共用。推动大企业自建或联合社会力量建立人才学院、网络学习平台、公共实训基地等,打造专业化开放共享培训平台,加强对产业链中小企业人才培养。鼓励大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造就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探索建立大企业、科研院所技术型专家人才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和定期派驻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人才队伍融通创新能力。引导大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培训活动,加强大中小企业人才理念、技术、管理等方面交流。开设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主题班,帮助经营管理人员拓展融通发展视野、深化融通发展思维、提升融通对接能力。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快数字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谋划建设一批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面向融通创新需求打造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本地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绘制产业链图谱,建立重点企业库、补链固链强链项目库及需求清单,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强化部、省、市、县联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财政可根据发展需要,通过现有渠道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给予积极支持。推动国有企业制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的激励措施,对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成效明显的相关团队予以工资总额支持,对取得重大成果的国有企业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在任期考核中给予激励。鼓励地方探索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总结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经验做法,择优宣传推介典型经验模式,提升促进融通创新工作水平。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深化融通创新理念,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合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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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倡议与行动》白皮书


      2023年9月2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倡议与行动》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

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内涵和生动实践,旨在增进国际社会了解和理解,凝聚广泛共识。

白皮书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大势出发处理当代国际关系的中国智慧,是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是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的中国主张。理念引领行动,方向决定出路,国际社会应当携手努力,把宏伟蓝图变成路线图,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愿景变为现实。

  白皮书说,推动新型经济全球化,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各国应该坚持开放的政策取向,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反对“筑墙设垒”,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推动各国经济联动融通,共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白皮书说,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也希望其他国家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各国只有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才能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为世界作出更大贡献。只有大家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有希望。

  白皮书说,新型国际关系之所以新,在于走出了一条国与国交往的新道路,开辟了不同文明、不同制度国家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世界历史新篇章,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了条件。大国是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关键因素。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兴大国和守成大国才能避免跌入“修昔底德陷阱”。

  白皮书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中国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反对打着所谓“规则”旗号破坏国际秩序、制造“新冷战”和意识形态对抗的行径。

  白皮书说,中国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尊重不同国家人民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超越所谓“普世价值”的狭隘历史局限,体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追求。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发布的《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说,1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共建“一带一路”顺潮流、得民心、惠民生、利天下,是各国共同走向现代化之路,也是人类通向美好未来的希望之路,具有强劲的韧性、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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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皮书指出,从长远来看,世界多极化的趋势没有变,经济全球化的大方向没有变,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没有变,各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没有变,广大发展中国家整体崛起的势头没有变,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和责任没有变。尽管共建“一带一路”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只要各国都能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从人类整体利益出发,共同管控风险、应对挑战、推进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的未来就充满希望。

  白皮书说,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将继续把共建“一带一路”作为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管总规划,作为中国与世界实现开放共赢路径的顶层设计,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开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白皮书指出,中国愿与各方一道,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继续本着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巩固合作基础,拓展合作领域,做优合作项目,共创发展新机遇、共谋发展新动能、共拓发展新空间、共享发展新成果,建设更加紧密的卫生合作伙伴关系、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开放包容伙伴关系、创新合作伙伴关系、廉洁共建伙伴关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国际科技合作倡议

       

      以“共建创新之路,同促合作发展”为主题的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11月6号在渝举行。中方在会上提出《国际科技合作倡议》,全文如下:

      科技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应对全球性挑战的重要手段。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人类发展面临越来越多重大挑战。人类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国际合作和开放共享,通过科技创新合作探索解决全球性问题,共同应对时代挑战,共同促进和平发展。为倡导并践行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科技合作理念,坚持“科学无国界、惠及全人类”,携手构建全球科技共同体,中国提出国际科技合作倡议:

 

——坚持崇尚科学。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科研诚信,尊重科研伦理,塑造科技向善理念,完善全球科技治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新兴技术发展的包容与审慎管理。

 

——坚持创新发展。加强全球科技创新协作,共建全球创新网络,促进新兴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企业间创新和技术合作,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发展注入新动能。各国应该携手推动数字时代互联互通,加快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全人类可持续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秉承无国界、无障碍的开放科学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人员和资源等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加强人才交流合作,构建开放自由的国际科技合作生态。坚决反对限制或阻碍科技合作、损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坚持平等包容。秉承互相尊重、公正平等、非歧视的合作理念,倡导各个国家和科学研究实体平等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坚决反对将科技合作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反对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实施科技霸权霸凌。

 

——坚持团结协作。面对气候变化、卫生健康、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人类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全球性问题挑战,各国要同舟共济,加强科技创新主体深度协作、互学互鉴,推进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共同突破关乎人类未来命运的重大科技难题。

 

——坚持普惠共赢。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探索互利共赢的全球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互惠互享。中国将面向全球设立科学研究基金,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让科技进步惠及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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