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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克俭:祝贺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在北京胜利召开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于2025年10月31日在北京胜利召开 为深化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与实务合作,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于2025年10月31日(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32周年纪念日)在北京胜利召开。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主办,共有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华夏智慧库、香港大学、澳门大学、台湾消费者法学会、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仲裁委、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海南三亚公证研究院、中国外宣通讯社、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律所等近200位两岸四地的领导、法律专家及学者参加,围绕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南、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比较、探讨加强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学术交流机制、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建议、其它与消费者保护法相关的问题等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为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法律协助机制构建建言献策。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长(原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河山主持论坛 河山会长在主旨演讲中谈了《中国惩罚性赔偿的发生与发展》。他说 ,中国海峡两岸的惩罚性赔偿在大陆法系国家是首创,是大陆与台湾的创举,是对大陆法系的杰出贡献。研究中国惩罚性赔偿的发生与发展,切磋两岸间惩罚性赔偿的运用,不断完善这项制度,这不仅对保护中国消费者有重大意义,也会对大陆法系国家产生深远影响。 他讲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惩罚性赔偿的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的发生。他说,“邦以民为地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全为本” 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创立了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但仅是双倍赔。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十倍的赔偿金”,发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消费者另有损失情况下“十倍的赔偿金”的震慑力度尚待提充,但较双倍赔偿毕竟提高了五倍, “十倍的赔偿金”发展了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这对于健全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迈出了重要一步。 他还谈了侵权责任法的惩罚性赔偿、商标法的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探索巨额惩罚性赔偿等问题。如今,中国的惩罚性赔偿已为韩国等诸多大陆法国家所研究、援引。 河山期望:我们两岸四地的学者加强交流,深入研究,共同推进惩罚性赔偿向前,使其深入发展,不断健全。让惩罚性赔偿在立法、司法、行政上有更多笔墨,使它在打击伪劣假冒、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大的威力。同时,对大陆法系的消费者保护法学做出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长张进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五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刘俊海,台湾消费者法学会会长、世新大学法学院院长赖来焜,中外新闻社常务副总编辑、中国外宣通讯社社长胡树萌,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法研室中心主任苏号朋,香港大学黄乾亨中国法研究中心国际学者、研究员周灵,澳门大学法学院高级导师梁静姮,先后对两岸四地的消法情况分别做了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尹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仪军,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扈纪华,天津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副会长、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海南三亚公证研究院理事长车承军,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守晔,原宁夏人大常委会宗教华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学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师徐媛,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台湾财团法人立夫医药研究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陈林颖曾,黑龙江参美集团董事长宋亚东,“辽宁好人”冯铁光,福建龙岩海平面法律事务所主任丘建东,华夏智慧库主任白克俭,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陈音江,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吴高盛以及王寿魁、周翠丽、邢志红、彭文星等先后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陈博处长:祝贺大会胜利召开,推进两岸四地消费者保护法协同机制构建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原主任方向在活动上致辞并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法研究中心苏号朋主任:中国大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与未来展望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教授:数字新时代·消费新未来
台湾消费者法学会会长、世新大学法学院院长赖来焜教授介绍台湾消费者保护法 台湾财团法人立夫醫莱研究文教基金会陳林穎曾董事长:两岸四地是一家,增进交流,促进法律协同机制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专家、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推进新形势下的惩罚性赔偿
华夏智慧库主任白克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机制支持依法维权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和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五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刘俊海与专家学者们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长张进先:我国大陆消费领域的法治创新
香港大学黄乾亨中国法研究中心国际学者周玲研究员介绍香港消费者保护法
中国外宣通讯社社长胡树萌介绍香港与内地消费者保护法的特色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媛经济师:以“一键和解”模式探索跨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有权利”到“易实现”的路径
北京仲裁委员会扈纪华仲裁员:惩罚性赔偿条款的司法解释
澳门大学法学院梁静姮高级导师:澳门消费者保护法之立法背景与核心内容分析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尹飞: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的扩展与适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守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消法学理论研究水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教授:鼓励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跨境电商平台消费者维权机制
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消费者团体诉讼制度构建路径研究
北京互联网法院仪军副院长:合理界定跨境电商平台责任,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海南三亚公证研究院车承军理事长:公证让两岸四地跨境消费更安心
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蘆葆霖:共筑海峡两岸港澳消费者权益法治新格局
黑龙江参美集团董事长宋亚东:企业守责筑根基,法治协同护民生——共筑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
中国市场学会服务委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3·15专家”李敬凯:关于“天天3·15活动”的理论与实践
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彭文星:医疗美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党支部书记曹三明教授(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作会议总结
会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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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论坛大咖云集、群贤毕至,分享内容让与会人员得到了诸多收获和启发,同时也明确了两岸四地下一步合作方向,相关部门、消委会、法律从业者将在更多领域、更广维度、更深层次上推动消费维权协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共促维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两岸四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编辑:张莉 审核:白克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