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中国—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在厦门成功举办

    5月23日至24日,中国—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以下简称“中海论坛”)在厦门成功举办。本次论坛旨在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上提出的重要倡议,积极推动中国与海合会国家的务实合作。本次论坛主题为“面向未来、携手推动中国与海合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包括主论坛、产业与投资合作推介会和分论坛等。主论坛上,国家领导人出席,宣读习近平主席贺信并致辞,科威特埃米尔米沙勒、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向论坛致贺信,阿联酋副总统、副总理兼总统办公厅主任曼苏尔发表视频致辞。福建省

  • 低空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在石河子市召开

    辛国斌表示,发展低空产业是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选择,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生动实践,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探索。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低空产业发展机遇,紧扣地方发展实际,深化技术交流合作,推动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好新疆地域广阔、空域资源丰富、应用需求迫切等优势,加强航空装备创新,强化经验总结,打造低空产业发展标杆。要加强应用牵引,聚焦航空物流配送、新型消费、传统通航作

  • 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二、省级中小企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202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 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推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落

  • 中欧工业对话磋商机制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2024年2月23日,中欧工业对话磋商机制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与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和中小企业总司总司长克尔斯汀·约恩娜共同主持会议,欧盟驻华代表团团长庹尧诲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汽车、关键原材料预警机制、工业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进展情况,围绕深化造船、中小企业、智能制造等领域合作展开讨论,并就后续落实事项达成共识。辛国斌表示,中国全面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方高度重视中欧工业领域合作,愿与欧方共同努力,深化互利共赢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约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一步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按照《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一)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依据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聚焦石化化工(炼化、氯碱、纯碱、电石、化肥、无机盐、无机酸和有机酸、橡胶、醇醚、异氰酸酯、合成树脂、涂料、煤化工)、钢铁(焦化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在京召开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传达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讲话 对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出部署 蔡奇出席总结会议并讲话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4日在京召开。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发表了重要讲话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3〕2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有资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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