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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新基建投资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现开展2022年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方向 鼓励在京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在本市范围内高水平建设新基建项目,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2022年度高精尖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方向1 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建设项目。聚焦处于技术方案设计或商业化探索阶段的新基建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搭建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1)。 方向2 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项目。重点围绕已通过体验和实验阶段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新基建建设单位或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开展小批量产品实际工况、环境、场景等测试验证,按照不超过小批量测试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2)。 方向3 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推广应用项目。支持对已完成测试验证、具备批量产业化或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在实际场景中开展规模化上量应用。对规模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请上述方向的新基建项目应属于新型网络设施、数据智能设施、生态系统设施、智慧应用设施方向,且首先纳入“北京市新基建重点项目库”(企业可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入口”进入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新基建重点项目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4)。 3.同一企业原则上只可支持一项,且申报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4.申报单位自愿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报说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本批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3.申报上述方向的项目须经所在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支持新基建创新攻关。支持新基建重点项目牵头单位作为产业链龙头企业参与高精尖产业筑基工程,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对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攻关给予支持,此方向申报近期另行发布。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建立动态管理的数字经济标杆技术清单和筑基工程攻关产品清单,申报方向1、方向2、方向3的项目,所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纳入两清单内。 4.鼓励各区、各部门建立新基建项目台账,符合重点支持方向且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应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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